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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再不整治,中国道德倒退50年

    信息发布者:李向伟
    2019-10-15 19:10:48   转载
    好人还会有好报吗?


    这个问题,如今困扰着无数国人。


    执法部门必须杜绝和稀泥的做法,


    守好法治的底线!




    一条名为“树太好爬索赔60万元”的新闻引发网友热议。




    点开新闻真的是让人惊奇:




    广州六旬老人吴某在景区游玩上树摘杨梅时,由于树枝枯烂断裂,致吴某从树上跌落,经送医院抢救无效身亡。



    事后,吴某亲属认为景区未采取安全疏导或管理等安全风险防范措施,向景区索赔60多万元。




    更奇葩的是法院的判决:



    广州花都区法院一审判决,认为吴某作为成年人,未经同意私自上树采摘杨梅,应当料到危险性,应当对自身损害承担主要组人;被告景区未告知危险,承担5%的责任,赔偿45000元。








    说实话,法院一审判决的结果让我的内心无比凌乱。




    首先,你偷我的东西摔死了,我没找你要我的果子和树就不错了,你还能成功勒索我一笔钱?那下次如果有人在景区排队中暑或猝死的话,是告景区没有通知带遮阳伞,还是告后羿没把太阳全射了?!




    其次,景区怎么告知危险?是给每个游客配备一个保安,还是在景区所有有可能发生意外的地方,都立一个警示牌?




    在树下立一个警示牌:树木易折,请勿攀爬!树旁边小栅栏立一个警示牌:栅栏有角,注意安全!栅栏旁的小路上立个警示牌:小路非一马平川,谨防崴脚!对了,每个荔枝上也必须贴一个警示标签:内有果核,小心噎死!




    如果这样做的话,还有人愿意去景区玩吗?更何况,就算景区安全防护十分到位,应急处置十分妥当,就能避免这样的悲剧了吗?




    答案是:或许有帮助,但永远也杜绝不了悲剧发生。


    因为再密集的警示提醒,再周到的安防措施,再专业的医护人员,也救不了一个不守规矩的人。


    而法院和稀泥式的判决,无意更助长了“会哭的孩子有糖吃”这股社会歪风!




    01


    我死我有理




    还记得“电梯劝烟猝死案”吗?




    半年前,河南杨先生,在小区电梯里劝一名老汉不要抽烟引发争执,老人情绪激动心脏病发作离世。后来,老人家属把他告上法院,索赔40万巨款。




    一审时,法院酌定杨先生赔偿1.5万,引发社会喧哗。更可笑的是,家属还不服,继续上告,结果,二审判决出来了:劝烟者无责,不用赔钱。








    二审判决一出,简直大快人心!




    电梯内禁止吸烟,几个大字没看见吗?




    好人在维护社会秩序,破坏规矩的人却振振有词的谈什么“尊严”。




    当他因自己尊严而猝死后,家属居然有脸把好人告法院,还恬不知耻的说:凭什么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抨击他?


    呵呵,凭什么?就凭你们这群:




    “我老我有理”




    “我弱我有理”




    “我死我有理”




    “伪道德婊”



    正在祸害整个社会的道德体系!




    02


    谋杀道德!好人没好报  




    法律和道德,是维持中国长久治安的两大工具。当法律存在死角时,道德就成了人与人之间唯一信任的纽带。




    然而,中国正有一群人打着“道德”的旗帜,去牟利、去祸害社会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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